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3]837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2003-12-17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3-12-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