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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5]340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5-10-12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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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10-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常州市国税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申请享“港口码头建设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请示》(常国税发〔2004〕129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5] 888号批复如下:

    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是2003年在常州(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从事码头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及常州港石化码头的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目规定,同意建滔(常州)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经营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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