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第二批通过2007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未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公告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第131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8-01-23 |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二批通过2007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未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公告。
按照《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凡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在下次年检合格之前不得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知识产权局办理新的专利代理业务。
上述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地址、人员组成等信息将在我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