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淘汰企业取得的赠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5]432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5-07-2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淘汰企业取得的赠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5-07-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淘汰企业取得的捐赠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5]7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