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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关于编报《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季度快报》的通知[失效]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基字[1996]9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1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6-03-26

财政部关于编报《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季度快报》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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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6-03-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及时掌握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研究分析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实现利润、缴纳税金等情况及其变化原因,为国家制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依据,以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政财务管理、服务与监督,促进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1996年第二季度起,建立企业编报《国有施工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季度快报》、《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季度快报》(以下简称《快报》)的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快报》编报范围。包括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按国家规定程序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企业。

    二、报送日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按《快报》内容和格式要求汇总编报,并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报财政部基本建设司。

    三、对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变化的原因,在报送《快报》的同时,应附有简要的文字分析。

    附件:一、《国有施工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季度快报》格式及编报说明(略)

    二、《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季度快报》格式及编报说明(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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