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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废液(渣)生产白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8]59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8-03-03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废液(渣)生产白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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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3-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废液(渣)生产白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1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3月3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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