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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1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报关单申报内容进行调整)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0-06-29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1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报关单申报内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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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6-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加强对快件渠道货样和广告品的管理,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KJ3报关单的申报内容进行调整:

按照快件KJ2报关单申报的进、出境快件,进出境快件运营人向海关提交快件KJ2报关单时,应当申报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编码和商品编码(见附件1);按照快件KJ3报关单申报的进境快件,进境快件运营人向海关提交快件KJ3报关单时,应当申报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编码(见附件2)。

本公告内容自20107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doc
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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