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个人所得税减征有关规定的复函》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地税函[2003]19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9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3-12-18 |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苏政办函[2003]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个人所得税减征有关规定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个人所得税减征有关规定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