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建立常熟理工学院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发〔2004〕51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15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4-05-28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经省政府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在常熟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常熟理工学院,同时撤销常熟高等专科学校建制。
常熟理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苏州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4〕5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