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冀财税7[2005]8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河北 | 发布日期 | 2005-09-15 |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