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6]70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6-03-1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6-03-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6]2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6年3月17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