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财政部关于执行中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3-09-24

财政部关于执行中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3-09-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1986年11月12日 (86)财税字第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青岛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我国外交部于1986年10月22日照会美利坚合众国驻华大使馆:""鉴于大使馆已于1986年10月8日通知外交部,美国方面已批准上述协定和两个议定书及换文,根据协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该协定自本照会发出后第三十天,即1986年11月21日起生效"".据此,依照该协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协定应自1987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协定及其议定书和换文,业经我部税务部局于1984年8月2 8日以(84)财税外字第157号文印发给你局,该议定书第七款解释的议定书,税务总局已于1986年6月12日以(86)财税协字第006号文检发给你局。

    特此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