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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取消“中性包装原产国别”名称与代码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6号
法规类型 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8-01-25

关于取消“中性包装原产国别”名称与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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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1-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规范进口原产国别(地区)的申报与统计,自200821日起,取消“中性包装原产国别”(代码为“999”)。

  以中性包装形式进口的货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规定申报原产国别(地区);原产国别(地区)确实不详时,应申报为“国别(地区)不详”(代码为“701”)。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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