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调整泰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09〕32号 |
法规类型 | 行政法规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9-04-30 |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姜堰市罡杨镇划归海陵区管辖的请示》(泰政发〔2009〕5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姜堰市罡杨镇划归泰州市海陵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陵区行政区域面积300.46平方公里,人口50.51万人,辖4个镇,9个街道;姜堰市行政区域面积953.12平方公里,人口83.36万人,辖16个镇。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