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函[2006]112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2 |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6-03-21 |
南京、苏州、无锡市国家税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6〕1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