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保障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4 | 发文文号 | 渝办发 〔2009〕 279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09-08-31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安全保障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安全保障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步伐,按照“示范带动、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全面实施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主要内容的13个区县、100余个乡镇(街道)、1000余个村居(企业)的安全保障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保障能力,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重心下沉、管理规范,素质提高、保障有力”的要求,实施示范引导,扎实推进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为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和“平安重庆”,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基础。
二、基本目标
――到2010年年底,各示范单位成为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保障基础扎实、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示范样板,全部通过安全保障示范工程验收。
――全面开展以街道、乡镇、大中型企业为主体的城市安全社区、农村安全社区和企业安全社区的创建活动,到2010年年底,在示范单位中创建5个国家级安全社区、50个市级安全社区。
――通过以点带面,实现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安全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基层薄弱、基础脆弱”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示范单位
(一)示范区县。确定南岸区、黔江区、长寿区、綦江县、忠县、巫山县、万盛区、永川区、沙坪坝区、开县、云阳县、奉节县、九龙坡区为示范区县。
(二)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区县各确定4个示范乡镇(街道),双桥区、北部新区各确定1个示范乡镇(街道),其他区县(自治县)各确定2个示范乡镇(街道)。各区县(自治县)将确定的示范乡镇(街道)于
(三)示范村居(企业)。示范区县各确定20个示范村居、18个示范企业,双桥区、北部新区各确定5个示范村居、5个示范企业,其他区县(自治县)各确定10个示范村居、10个示范企业。各区县(自治县)于
四、示范任务
各示范单位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9〕2号)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努力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和“平安重庆”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较大安全事故,切实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示范区县主要任务。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项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制度,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在渝企业、市属重点企业以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2.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应急救援机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到位,全面实施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在联席会议、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综合分析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全面实施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中小企业和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服务“托管”模式;建立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人文关怀制度和工作激励机制,对优秀安全监管干部予以重用,对安全监管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补贴;完善全市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必需的装备和执法服装配备。
3.规范安全发展秩序。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制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产业发展规划;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装备;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重大项目安全评估制度,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行动。
4.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社区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开展以街道、乡镇、大中型企业为单位的城市安全社区、农村安全社区和企业安全社区的创建活动;构建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在中小学校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加强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构建安全科技体系,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安全生产专家、中介组织的智力支持作用,大力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构建安全投融资体系,加强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立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网络系统,落实各类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整合和共享有关应急救援资源,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5.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专题宣传活动;在高危企业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树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意识;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类社会资源为安全服务,把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示范建设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之中;实施安全生产特约监督员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与媒体的监督作用。
6.取得明显安全效果。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100%;无严重“三违”行为,无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启动1个以上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创建5个以上市级安全社区。
(二)示范乡镇(街道)主要任务。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项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制度,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2.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立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健全安全监管机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到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和基础台账;建立集安监、综治、信访、公安、司法、人武“六位一体”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履行委托执法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现场执法力度;实施中小企业和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服务“托管”模式;建立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人文关怀制度和工作激励机制,对优秀安全监管干部予以重用,对安全监管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补贴;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必需的装备和执法服装配备。
3.全面创建安全社区。把创建安全社区作为安全保障示范工程的基石和基础平台,大力倡导“社区安全我创建,我们社区最安全”的理念,大力推广安全文化和安全科技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对安全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各类社会资源为安全服务,把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安全社区建设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之中,形成共建、共享安全与健康的创建机制,对交通、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学校、家居等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安全状况。
4.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行动;摸清所辖范围内所有企业、经济组织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状况,辨识危险源点、设备、设施、场所,建立基础数据库和安全信息网络系统,实施分级监督管理和动态管理;落实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人员,重大隐患整治做到时间、经费、措施、预案和责任“五落实”,不留死角和空白点;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5.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企业“零事故”等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树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意识;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类社会资源为安全服务,把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示范建设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之中;实施安全生产特约监督员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6.取得明显安全效果。各类安全事故伤亡人数下降10%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100%,无严重“三违”行为,无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三)示范村居主要任务。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乡规民约和社区规章中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报告制度,参与或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完善群防群治体系。建立由村(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完善集安监、综治、信访、警务、调解、治保、民兵“七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配备1名专(兼)职安全管理员或聘请大学生“村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和基础台账,配备必要的安全监管基本装备;制定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及脆弱群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监控人员,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全面创建安全社区。大力倡导“社区安全我创建,我们社区最安全”的理念,大力推广安全文化和安全科技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对安全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各类社会资源为安全服务,对交通、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学校、家居等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安全状况。
4.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摸清辖区所有企业、经济组织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状况,建立基础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制订安全事故预防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受乡镇(街道)安监办委托,督促各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做到检查和整改有记录,不留死角和空白点。
5.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加强对辖区人员(含流动人员和暂住人员)的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树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安全意识,普及家庭安全防护常识;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类社会资源为安全服务,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企业“零事故”活动,把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示范建设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之中。
6.取得明显安全效果。各类安全事故伤亡人数下降10%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100%,无严重“三违”行为,无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达到安全社区创建标准。
(四)示范企业主要任务。
1.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树立“安全是企业的最大政治,预防是安全的首要任务”的理念,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主体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和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安全绩效工资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健全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实施“群防群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
2.严格执行安全法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按规定实行安全“三同时”;设施、设备、装备和工艺流程符合国家标准并按规定管理;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3.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大安全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完善生产设备安全自动防控系统,提升设备安全性能;按规定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各类安全监控系统;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严格隐患排查治理。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并按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隐患整治做到时间、经费、措施、预案和责任“五落实”;对企业内安全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评价,建立相应的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组织,并与当地政府组织应急救援联动演练。
5.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切实解决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知道、会做,但不做”问题;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专题宣传活动,树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和职代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工作氛围。
6.取得明显安全效果。杜绝死亡事故;无严重“三违”行为、重大安全隐患;达到安全标准化验收标准;职业危害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达标率达到100%,职业病发生率下降50%以上。
五、实施步骤
安全保障示范工程实施时间从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09年9―10月,各示范单位对照示范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情况摸底,制订示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举办示范工程培训班。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8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实施示范工程,实现示范工程的基本目标,推动示范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探索出各具特色的成功经验,并及时总结和提炼,写出示范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10月,市政府安委会按照各示范单位的主要任务制定验收标准,组织专项考核检查验收,对完成示范任务、示范效果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经费补贴。
第四阶段:总结推广阶段。2010年11―12月,总结各示范单位经验,在全市范围推广示范成果,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保障示范工程是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和“平安重庆”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示范工程的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市政府安委会成立安全保障示范工程推进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王泰来任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肖健康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二)加强指导,认真实施。安全保障示范工程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国资委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协调、指导、帮助和督促。各示范单位要周密计划,按照示范工程的主要任务,结合各自实际,针对具体问题,勇于创新,实施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防范,创造性地探索安全生产的治本措施。市政府决定将安全保障示范工程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在安全保障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中,各示范单位要不断吸收市内外新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加以运用和实践,丰富和提升示范工程的内涵。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广泛推广,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整体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