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