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发[2006]172号 |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3 |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6-08-29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