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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镇江市丹徒区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复〔2007〕31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7-06-11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镇江市丹徒区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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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6-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丹徒区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镇府发〔20074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的槐荫、金河、莱村3个村委会和辛丰镇的华村、庄泉、湖马3个村委会划归谷阳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谷阳镇行政区域面积96.55平方公里,人口4.77万人,辖6个居委会、16个村委会;上党镇行政区域面积112.63平方公里,人口4.81万人,辖2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辛丰镇行政区域面积76.2平方公里,人口4.75万人,辖1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3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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