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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8]58号
法规类型
100109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8-06-05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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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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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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