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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9]12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2009-05-04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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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5-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补充如下:

  一、各地应结合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迅速组织学习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规定,确保该项政策在我省的贯彻落实。

  二、总局近期将另行发文明确企业资产损失审批程序及管理性规定,为不影响我省汇算清缴工作进度,各地可参照原有规定先行受理审批企业申报,总局有新规定的以总局规定为准。

  以上请一并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五月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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