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四起学生溺水事故的通报 | ||
颁布单位 | 111 | 发文文号 | 教基一厅[2013]6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3-06-23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在全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尽管已三令五申,仍接连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故,造成重大学生伤亡,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学校安全工作仍然存在漏洞。各地各校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教发函〔2013〕106号通知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盛夏来临,要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按照教基一厅〔2013〕5号通报要求,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