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调整大丰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10〕49号 |
法规类型 | 行政法规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0-07-25 |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大丰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盐政发〔2010〕11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大丰市大中镇、裕华镇,将原大中镇、裕华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大中镇,镇政府驻大丰市人民南路35号。
二、同意撤销大丰市新丰镇、方强镇,将原新丰镇、方强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新丰镇,镇政府驻新丰集镇健康路1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大中镇行政区域面积293.62平方公里,人口20.23万人,辖23个居委会、37个村委会;新丰镇行政区域面积277平方公里,人口10.77万人,辖10个居委会、33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