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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颁布单位 103 发文文号 财税[2010]44号
法规类型 100111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0-05-25

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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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5-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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