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防范金融风险,促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有效地处置不良资产,现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名称 |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试行)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03 | 发文文号 | 财会[2000]14号 |
法规类型 | 会计制度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0-10-06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防范金融风险,促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有效地处置不良资产,现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