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19号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公告2012年第19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2-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19号

null

发布日期:2012-04-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0号,以下简称《办法》),商务部对《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橄榄油、玉米酒糟(见附件1)纳入《目录》,自201261日起对上述商品实行进口报告管理。进口上述商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办法》履行有关进口信息报告义务。

二、商务部委托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负责上述商品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

三、进口上述商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备案,并将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抄报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京的中央企业抄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四、商务部每半个月一次(遇节假日顺延),在商务部政府网站"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发布专栏"发布有关进口信息。

 

附件:1.橄榄油、玉米酒糟目录
2.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