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6]372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西 发布日期 2006-12-13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6-12-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设区市国税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的要求,尽快修改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并做好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印制工作。

    二、各级国税机关要尽快修改纳税辅导材料,加强对基层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顺利进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