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函[2004]230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9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4-06-29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机关服务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2004〕800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