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办法》并开展选拔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交水发〔2013〕434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08-01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办法》并开展选拔工作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13-08-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有关施工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人才强交战略,选拔和培养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高层次领军人才,根据我部颁发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我部在开展勘察设计大师选拔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调查研究,结合水运工程建设发展的特点,对《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交水发〔2011502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办法》开展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工作。《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交水发〔2011502号)同时废止。

请认真组织开展本届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的选拔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本届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的名额设置为:设计大师2名、建造大师2名。

二、申报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为2013830。申报材料请注明“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申报材料”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

联系人:李德春、周丰,联系电话:010-65292616010-65292617

 

附件:《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及《申报表》

 

交通运输部

2013717

 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办法(附申请表).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