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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0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10]42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福建 发布日期 2010-05-31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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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5-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厦门):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0〕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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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610004115540.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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