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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大财法[2004]289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2004-08-03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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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2004]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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