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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报表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1996]46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1996-03-20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报表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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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6-03-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及时掌握全省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确保税款均衡入库,经研究决定,从今年第一季度起,在全省建立重点税源报表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对辖区内企业所得税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单位,按季填报重点税源报表(表式附后),报送时间为季度终了后20日、年度终了后40日内报达。

    二、本报表填报纳入1996年度所得税报表考核评比范围。

    希各地迅速组织落实,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报表报送工作。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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