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5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二OO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