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并将有关建议反馈市级部门,我市将研究制定扩大核定试点行业范围的具体实施文件。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10月11日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