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德维比斯保健设备(山东)有限公司实行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办法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鲁国税函[2008]244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山东 | 发布日期 | 2008-08-22 |
临沂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德维比斯保健设备(山东)有限公司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请示》(临国税发〔2008〕76号)收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德维比斯保健设备(山东)有限公司实行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请你局在严格把关、严防骗税问题发生的前提下办理免、抵、退税。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