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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5]38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浙江 发布日期 2005-05-2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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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5-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42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完税证明遗失的,纳税人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可选择在中国税务报或省内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二、挂失内容应包括:纳税人单位或纳税人姓名、车辆类别、型号、牌照号码、遗失凭证号码等。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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