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开发区管委会为高级人才发放安家、住房、生活等补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大地税函[2004]10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9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04-01-28 |
开发区地税局:
你局《关于政府为高级人才发放安家、住房、生活等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凡符合《大连市引进优秀人才若干规定》(大政发[2000]14号)规定的优秀人才,取得的由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以财政专项拨款形式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