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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发〔2012〕156号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2-11-23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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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1-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10年以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江苏的成功实践,积极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应用,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激励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498个项目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50项,二等奖148项,三等奖300项。

当前,江苏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希望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加快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为推动江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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