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法规库
课程安排
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穗国税转发[2006]61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6-02-13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2006-02-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
字体 :
[ 大 ]
[ 中 ]
[ 小 ]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