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句容茅山湖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复〔2012〕71号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2-08-29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句容茅山湖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2012-08-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句容市茅山湖康体养生旅游度假区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镇府发〔20121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苏省句容茅山湖旅游度假区。

二、句容茅山湖旅游度假区规划面积16.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句茅路,西至西冯行政村,南至茅山行政村,北至二圣水库。

三、句容茅山湖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要注重旅游度假区建设与村庄改造、乡镇发展相协调,实现利民、惠民、富民的发展目标。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四、句容茅山湖旅游度假区要突出康体养生的特色,努力打造高品质生态旅游度假区。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大力发展旅游龙头企业,建设优良的旅游度假设施,营造优美的旅游度假环境,开发适合市场需求、高中低相结合的休闲旅游度假产品,不断提升旅游度假区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为促进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2829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