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赣财监[2009]8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江西 发布日期 2009-03-31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9-03-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3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和其他事项,应依法依纪移送其他机关处理,切实做到依法监督。

  江西省财政厅
2009年3月31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