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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金坛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复〔2007〕15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7-03-17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金坛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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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3-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金坛市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常政发〔20072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金坛市金城镇、白塔镇、河头镇、洮西镇,将原四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金城镇,镇政府驻金城镇北环西路155号。行政区划调整后,金城镇行政区域面积240.3平方公里,人口24.63万,辖18个居委会、49个村委会。

二、同意撤销金坛市薛埠镇、茅麓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薛埠镇,镇政府驻薛埠镇百花东路118号。行政区划调整后,薛埠镇行政区域面积234.7平方公里,人口6.86万,辖3个居委会、26个村委会。

三、同意撤销金坛市尧塘镇、水北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尧塘镇,镇政府驻尧塘镇镇东南路。行政区划调整后,尧塘镇行政区域面积98.9平方公里,人口5.68万,辖21个村委会。

四、同意撤销金坛市直溪镇、建昌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直溪镇,镇政府驻直溪镇工业集中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直溪镇行政区域面积106.6平方公里,人口6.25万,辖3个居委会、19个村委会。

五、同意撤销金坛市朱林镇、西岗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朱林镇,镇政府驻朱林镇东大街2号。行政区划调整后,朱林镇行政区域面积77平方公里,人口3.75万,辖2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

六、同意撤销金坛市指前镇、社头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指前镇,镇政府驻指前集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指前镇行政区域面积76.3平方公里,人口4.21万,辖15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1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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