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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7]108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7-02-26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7-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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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分局、各区局、各稽查局:
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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