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大财发[2004]109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17 |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04-04-05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各直属分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略)
二○○四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