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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国税流[2007]66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7-08-2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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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8-2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1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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