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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毛茶油增值税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4]49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江西 发布日期 2004-02-09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毛茶油增值税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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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2-0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吉安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收购毛茶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请示》(吉市国税发[2003]130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批复如下:

    鉴于毛茶油系茶油籽经简单加工后的产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业生产者自产的毛茶油,可按照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政策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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