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数起超载车辆运送学生情况的通报 | ||
颁布单位 | 111 | 发文文号 | 教基一厅[2012]1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2-01-12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11年12月,河北、山东、广东、云南等地连续发生数起超载车辆运送中小学生、幼儿事件,其中一些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学生幼儿群死群伤。一是学生搭乘社会超载车辆。
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部近期对接送学生车辆问题三令五申,已连续下发多个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心存侥幸,对于教育部提出的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接送学生车辆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存在。特别是山东省济南市小蓓蕾幼儿园的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载,实载人数达核载人数的7倍多。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以本次通报的事件为戒,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各项要求,密切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坚决杜绝接送学生车辆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