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民政部关于确认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为“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发祥地”的函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民函〔2009〕78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天津 发布日期 2009-03-13

民政部关于确认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为“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发祥地”的函

null

发布日期:2009-03-1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天津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提请确认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为“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发祥地”的请示》(津民请〔20095号)收悉。经研究论证,相关资料显示,成立于1989318的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应为“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发祥地”。

社区志愿服务是社会志愿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服务机制,丰富服务内容,团结广大志愿者发扬奉献精神,主动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为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三十三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