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51 | 发文文号 | 粤府〔2007〕53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7-06-05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服务业
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其既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又是连结生产与消费的重要纽带。加快发展服务业,对于优化我省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就业、方便生产和生活,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整体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近年来,我省服务业总量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素质不断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已成为我省的重要产业之一,具有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快发展我省服务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任务,加大力度,推动我省服务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二、完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省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指导和协调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我省服务业加快发展。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重要事项要及时向省政府请示或报告;省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各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领导,推动本地区服务业加快发展。
三、狠抓落实,抓紧制订具体政策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国发〔2007〕7号文要求,结合广东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深入调查研究,抓紧制订我省贯 彻落实国发〔2007〕7号文精神的实施意见。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清理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改革创新服务业发展体制和机制,制订相关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国发〔2007〕7号文的具体方案;重要领域可制订专项具体政策措施,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发展条件和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抓紧制订、完善本地区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