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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5]334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河北
发布日期
2005-10-1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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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5]854号)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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